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09:55:15 【字体: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动高效的宣传农业农村新闻动态、工作成就,为领导决策、经验交流提供了客观实用的参考资料,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46条,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5件。我局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难点、热点、特色亮点等事项,继续加强提高信息质量和调研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大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聚焦重点难点加大沟通力度,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有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3件,均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优化专栏设置,重新设计了专题专栏栏目,通过直观展示,方便群众查阅;做好信息审查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通过人力和检测系统技术手段,及时核查网站运行情况,并按要求做好清理整改,规范网站文字内容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安排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明确了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涉及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营管理、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局相关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面还有待拓宽,二是对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主动公开,加强实效,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规范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组织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条例》等,提高全局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逐条对照意见和条例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按照群众的需求予以公开。

  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严格执行好《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每月督查一次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各科室收集、报送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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