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09:36:52 【字体: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工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好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工作流程。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规范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达到群众较满意的效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依据《条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我局官方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调整优化网站功能布局、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始终秉持“政务+服务”理念,坚持“正能量的传播者、权威信息的发布源,第一时间发布本溪应急要闻、重要政策文件、安全风险预警等政务信息和应急科普、安全提示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局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统筹局内职责分工,安排专业人员调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三是回应群众诉求能力需要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三是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应急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明年及今后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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