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09:14:59 【字体:

  本溪市营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溪市营商局严格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细化工作流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为依托,全面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指引的通知》《本溪市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要求公开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工作等。按时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暂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强化领导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丰富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及时公开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政策文件、政务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网站功能及栏目设置进行进一步优化,丰富传播内容,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最大限度地及时公布上级政策、法规及动态,同时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加强12345热线平台建设 积极创新运行机制 夯实诉求办理质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贡献力量》等多篇文章在《本溪工作》刊载。相继组织召开“办事方便”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新闻发布会,全年省、市主流媒体共刊载营商环境信息报道118篇、视频报道36次,多渠道、深层次的宣传,生动展现了全市“高标准、作风实、效果好”的营商环境发展新面貌。三是细化监管举措、监管检查及监管结果等公示栏目,确保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工作情况能够及时、详尽展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定期开展查漏补缺,对自查结果及时下发任务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对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事件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溪市营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标准与公众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市营商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具体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定期组织“回头看”,对未及时公开的各项信息进行补缺补漏。

  2.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