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2-18 15:14:07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和《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本政公开发[2021]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为主线,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印发《平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公开发[2021]1号),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突出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各类信息近4000多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780多条)。内容包括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便民服务等诸多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方面内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严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运行政务新媒体帐号,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发声。

   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活动方式。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区门户网上开设活动专题专栏,5月14日至5月21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线上活动,活动期间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条。积极想办法开展线上访谈活动。通过区长信箱途径,有关部门答复公众提问9次,答复信息已在网站专栏公开。区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在活动期间,通过本溪政务服务网围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取得的工作成效集中开展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开展集中户外宣传服务和机关内部工作宣传动。5月15日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18个部门在区政府办公楼前,开展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有效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面影响,积极促进了政务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1.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0

  五、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群众希望了解的内容之间尚存一定距离。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应该更加广泛和深入。今后要采取更多方式,更广泛的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三是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工作

  积极推动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在全面推进并完成国务院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政公开办[2021]2号),编制村(居)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制定工作规范、开展统一工作指导,全面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2020年选取2个街道4个社区作为本区先行试点单位的基础上,2021年上半年,进一步选取7个社区、村作为全面推开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调研示范点,为全区全面开展工作创造示范条件。在试验点、调研示范点的有效带动下,在区政府领导、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府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监督下,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59个社区(村)全面完成了“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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