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2-18 15:07:34 【字体: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乡村振兴、环保督察、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制定《明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明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0条,其中包含各类规划信息、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依托,加强政策解读。组织区直相关单位,在程家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共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标语10余条,摆放各种宣传板21块,营造全区政务公开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办结及时率100%。从申请来源看,自然人申请9件、其他申请0件。从申请渠道看,EMS邮寄是主要申请方式。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情况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6

0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820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明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依法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调整完善及拓展区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二是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开展《条例》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线上公开平台操作培训,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山区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作为重要目标任务来抓,制定《明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推动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第一,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职能作用,全区各街道以及下辖的社区、村均成立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培训,采取领导授课、座谈讨论、互相交流、面对面谈心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基层“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公开工作方面业务能力,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第二,建立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决策、监督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形成具有“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高效运作体系。自觉接受村(居)民和社会的监督,构建社区(村)廉政文化,发挥好社区(村)管理、服务、保障、教育、安全稳定的功能,增强社区(村)广大群众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民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设立公开栏形式,配合广播、会议、政务新媒体等其他有效形式,将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公开内容,不断实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事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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