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2:37:38 【字体:

市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领导配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亲自安排部署和组织督导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法规科、计财科、信息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精心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确保了市住建局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打造维护好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我局网站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大屏幕等自有宣传媒介、自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住建工作。四是做好信息审查管理,对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和流程审核,确保依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61.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6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1

 4

 0

 0

 0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三是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整合职能,理顺体制,积极争取引进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法规宣传力度,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完善化、常态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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