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平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22 10:51:28 【字体:

本溪市平山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和《本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本溪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本政公开发[2020]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为主线,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发《平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政公开发[2020]2号),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突出“三大攻坚战”相关重点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本区工作需要,调整设置平山区门户网专题、专栏,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增强全区公开意识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理。始终按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本区相关工作实际,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设计网站栏目更新信息。今年以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近6700多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2000多条)。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政府重点工作、政务事项管理、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便民服务等诸多方面内容。

积极推动并完成国务院26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编制首段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规范、开展统一培训,19个政府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22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取2个街道4个社区作为本区先行试点单位,经过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市、区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监督,4个社区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村(务)公开试点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全区全面推开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线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由于今年疫情原因,按照上级工作要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取消户外,开展线上活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区门户网上开活动设专题专栏,5月15日至5月31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营商局等21个部门,将各部门需要公开的文件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开。活动期间,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0余条。积极想办法开展线上访谈活动,通过区长信箱途径,有关部门领导就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线上进行了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4

135

2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增245

43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3

增230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

增1180

29

行政强制

44

增13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减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1086.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群众希望、需要了解的内容衔接不到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深入。今后要采取更多方式,更广泛的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仍然在区政府办公室以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平利影响。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山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2021年,将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完善全区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时全面完成在全区的普及推广工作任务。

              2021年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