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本溪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07 13:08:08 【字体:

本溪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本溪市财政局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溪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benx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本溪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24-428365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溪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继续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压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能职责,持续加强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办事服务等工作,并将网站、信息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管理,强化机制。今年,我局针对网站管理重点自查了四个方面,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内容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是否健全,发布的政务信息是否准确真实;三是网站各个板块的内容是否实用;四是网站日常管理职责是否明确,维护是否到位。通过自查找准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加强责任关、审核关、维护关的落实,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各项制度。

(三)规范信息公开,提质提效。一是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性和及时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相关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全面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会计信息、政策法规、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等财政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并按要求制定《本溪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结合局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优化相关流程,及时清查梳理,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2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77

45581.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溪市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信息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21年,本溪市财政局将围绕这些不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保密性落实专人审查的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高效、有序、安全。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专人审查及网站的自动检测功能,减少公开信息内容错误、链接失败等情况出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同时督促全局各科室及时提供信息发布,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之相关的信息主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结合业务情况及人员特点,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信息公开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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