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明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制定相关工作安排,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区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部门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政务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部门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明山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共539条。其中重点工作信息 495条,主要包括财政信息37条,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2 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3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2 条等信息。
(三)强化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在抓好政府网站主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区长信箱、民心网、百姓热线、市长热线等不同渠道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回应与解读,共计回复诉求 3990件。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形成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目前,明山区政务服务网站已上线试运行,与省、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约、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在线反馈。2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缩短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腿。
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明山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明山区将及时与市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积极向市和其他部门借鉴好的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明山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一)加强监督,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府信息发布的监督,提倡区直各部门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申请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规范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信息公开内容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现有栏目及时准确的公布我区工作动态、经济发展、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
(三)响应上级部署,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市政府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