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平山区自2006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先后多次成员调整和充实,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增强全区公开意识和主动性。我区还制定了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平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00余条。内容包括网上调查、行政执法管理、便民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以及全区各部门工作重点、政府重点工作等诸多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信息按上级要求统一公开。平山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公开、以及对开展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工作进度协调。按照省市政府相关件要求,我区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使用情况
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已成立8年多时间,运行良好,极大方便了政府信息的对外公开及百姓查询。在69个政府信息查询站设立专门查阅场所向社会开放。截止2018年12月,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各政府信息查询站累计接待查询七百余人次,查询文件近1500余件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公开申请信件12件,其中信函申请11件,网上申请1件,按时答复12件,均已答复告知或建议到其他相关部门申请公开,申请答复率100%。
六、“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5月15日上午8:30到11:00,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建发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营商局(软环境办)、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农发局、区农推中心、区民政局、区计生局、区物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19个部门在区政府门前,开展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布置了大型拱门一处和宣传条幅10余条,突出了本次户外活动的主题,营造了浓郁的活动氛围。各部门共计制作安放展板30余块,发放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宣传单册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50余人次,活动当中,各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亲自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现场立即予以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难以当场解决的问题,现场作出明确记录,承诺呈报部门主要领导研究落实,活动结束后派专人跟踪协调解决,将结果逐条答复群众,确保群众理解和满意。
全区9个办事处在各自办公楼前或附近广场开展活动。各办事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悬挂政务公开相关横幅。党政一把手亲自到宣传一线,直接解答群众疑问,帮助群众解决难点问题。同时,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介绍办事处各业务窗口及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活动当天,全区所有办事处、社区宣传点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平山区以《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工作实际,调整设置平山区门户网栏目,公开我区政务信息。
八、配合市政务网做好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
按照市政务网要求,积极做好我区新网站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向建设公司提供我区现有网站栏目信息,配合公司梳理新老网站栏目、信息安置问题等一系列有关工作,目前网站建设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群众希望、需要了解的内容衔接不到位。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深入,今后要采取更多方式,更广泛的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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