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14:48:34 【字体:

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十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政办〔2018〕4号)精神,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充分依托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本溪环保”微信公众号、本溪日报等载体,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在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并在“本溪环保”微信公众号和本溪日报上发布动态信息近700条。全年无被国家、省、市通报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重点领域”专栏,及时公开发布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期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按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市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及其他环境保护领域工作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公开发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共公开办理建议提案数11件,上述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6.5世界环境日”活动等方式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2018年,全市环保部门举办“6.5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进企业、展风采、勇担当”活动120人次。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主题,扎实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悬挂“解难题 勇担当 促发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宣传标语;在认真梳理环保部门职责、相关审批程序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和举措的基础上,制作政务公开板,编制印刷了《科学认识电磁辐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溪市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八项承诺、二十条不允许”》等六种宣传材料;组织工作人员在做好群众来访登记、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原本溪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篇。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照条例规定,所受理的6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按规定格式给予答复,按期答复率100%,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同意公开的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次。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协助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本溪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处理流程、处理办法、责任主体等规定,对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涉及到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等一律予以公开公示。通过打造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确保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注重责任落实情况,明确了相关科室单位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由政法体改科、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上报工作。对违反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名。目前,部门网站处于关停状态,相关生态环境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积极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公开力度,有效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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