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统计局 |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资料。
二、普查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系统掌握我国农民、农业、农村的基础信息为“三农”工作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展现“三农”发展成就。三是对科学制定 “三农” 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关键依据。
三、普查核心内容
(一)主要普查对象
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内容要点
农业生产条件:涵盖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与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包括粮食、经济作物、肉蛋奶、林产品、水产品等生产数据。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发展现状。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涉及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维度。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关注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民生指标。
(三)普查行业范围
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大领域。
四、普查实施阶段安排
1.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
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试点;落实经费物资、开展宣传、选聘人员;开展遥感测量、清查摸底等。
2.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
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工作。
3.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
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发布主要普查数据。
4.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
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五、普查解读咨询
解 读 人:唐先刚
解读单位:本溪市统计局
咨询电话:024-4805217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