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0-27 成文日期: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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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7 15:16:40 【字体:

  一、发布背景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的要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社会发展及与上位法相违背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二、重要意义

  此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违背安全生产要求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妨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与碳达峰碳中和主要目标不一致等方面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有利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三、主要内容

  (一)继续有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1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7〕22号)等13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1.《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办发〔2023〕9号)

  2.《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本政规〔2023〕1号)

  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本政规〔2023〕3号)

  (三)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1.《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本政办〔2022〕13号)

  2.《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政规〔2023〕4号)

  3.《关于印发<本溪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政办发〔2009〕28号)

  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27号)

  (四)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31号)等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解读单位:本溪市司法局

  解读人:张聪

  解读电话:024-43665835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