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政策规定,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修订《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目的
《办法》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八章,分别为:总则、政府投资决策、项目招标(采购)管理、施工变更签证管理、投资评审和资金拨付管理、监督评价、法律责任、附则,共38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起草的依据、项目范围和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主要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动态储备管理。发改部门统筹提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下达。未进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原则上不允许实施建设,计划外必须建设的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提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视收入情况合理编制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三章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主要阐述了必须履行项目预算财政评审程序,以及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采取招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时必须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第四章施工变更签证管理,主要阐述了施工变更签证管理程序。同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符合规定确需超概的项目,须由项目单位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投资评审和资金拨付管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投资评审管理,从宏观上阐述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产生和前置条件;第二部分是资金拨付管理,阐述了财政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和拨付程序,以及结余资金的管理规定。
第六章、第七章分别是监督评价和法律责任,主要从宏观上阐述了各相关职能单位应履行的监督评价的职责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读单位:本溪市财政局
解读人:周恒 联系电话:42836542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