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mzj-2026-0007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关于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512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关于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5126号)答复
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社区食堂建设,实现在全市26个街道均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点”。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并运营33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实现全市26个街道全覆盖。其中,平山区11个(覆盖7个街道),明山区8个(覆盖7个街道),溪湖区7个(覆盖7个街道),南芬区5个(覆盖3个街道),本溪县、桓仁县各1个(各覆盖1个街道)。
所有点位均能提供不少于六菜一汤的多样化选择,注重营养均衡。智慧助餐服务平台已于2025年11月15日正式上线,完成系统对接并投入运营。经走访调研,所有助餐点同时容纳就餐人数可达1600余人,平均每个点位约52人,全市日均总就餐人次为2787,其中老年人日均就餐人次约1150人次,占总人次的41.3%。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统筹规划,构建均衡可及的服务网络。
1.科学优化空间布局。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并运营33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实现全市26个街道全覆盖。其中,平山区11个(覆盖7个街道),明山区8个(覆盖7个街道),溪湖区7个(覆盖7个街道),南芬区5个(覆盖3个街道),本溪县、桓仁县各1个(各覆盖1个街道)。
2.整合盘活存量资源。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鼓励采取养老机构打开围墙、盘活国有闲置资产等多种形式建设助餐点,实现资源集约利用。目前已有8家助餐点与养老机构、物业公司、配餐企业等开展合作,如明山区东兴社区食堂依托养老机构运营,平山区立信社区食堂与本溪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成本分摊。同时,全市已有9家助餐点享受政府免租政策,显著降低了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
3.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全市7家老年助餐服务点试点开展送餐上门服务,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免费配送,验证了“社区+员工”模式的可行性。
(二)创新运营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健全多元筹资模式。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出台《本溪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类生活价格的通知》专项政策,明确老年助餐服务点位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民用水、气、热价格优惠已实现全覆盖,民用电价优惠已有11家落实,其余点位将通过安装牌匾的形式逐步落实,减少老年助餐点位运营成本,提高运营可持续性。
2.实行分类定价补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每餐2元优惠,每天最多给予每名特殊困难老年人两餐的补贴,在运营前两个月,全市助餐点位累计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约1179人次,发放财政补贴2358元。我局要求每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必须有针对老年人不高于13元的套餐或自助餐,部分点位如平山区河西社区食堂、桥头社区食堂通过合理定价(6-10元)吸引周边老年人就餐,桥头社区食堂自发对90岁以上老人免费。
3.培育品牌化运营主体。积极培育老年助餐品牌化运营主体,采取“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模式,本溪市久源学生营养配餐中心为平山区清荣、曙光、学院等社区大食堂提供规模化、标准化供餐服务,通过建立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着力培育集约高效的本土优质品牌。
(三)聚焦品质提升,筑牢安全营养防线。
1.规范服务标准体系。我局先后制定出台《本溪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2025年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配套制定《本溪市养老助餐点建设指引(参考)》,为基层规范开展助餐服务提供操作指南,加强运营监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助餐服务规范有序开展,已完成全市助餐点统一标识设置工作。
2.强化全流程监管。健全助餐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助餐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督促运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持续提升助餐服务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口。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审核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筑牢第一道安全防线。二是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老年助餐单位依规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属地市场监管人员根据《辽宁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对老年助餐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并依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食品安全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老年人饮食安全。
3.提升智慧服务水平。协调市数据局、社保中心等部门,于2025年11月15日建成了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点餐、刷脸支付、数据统计、精准核验老年人身份等功能,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围绕平台操作、服务规范、故障排查等内容,对助餐点运营人员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提升了助餐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强化支撑保障,凝聚发展合力。
协调市数据局帮助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网站注册、微信小程序注册、结算系统调试等工作。同时,协调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残联提供全市退休人员、失独老人、残疾老人等相关基础数据,实现老年人身份快速、精准验证,确保助餐补贴政策精准兑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我市老年助餐服务供给结构,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完善资金保障与补贴政策,增强激励效应。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民政协调财政部门制定各助餐点装修补助标准。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参考《本溪市老年助餐点建设工作指引(参考)》以及各点位签订的承诺书明确准入条件、运营规范、服务标准、监管要求,完成准入和退出程序,建立助餐服务机构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推行“一点位一档案”。
(二)加强成本管控与运营支持,促进收支平衡。由市民政局、市数据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利用助餐平台实现线上点餐、刷脸支付,探索集中采购、中央厨房配送,降低食材成本。偏远地区推广“邻里互助+集中就餐”,利用闲置设施设立小型助餐点。鼓励与养老机构、物业公司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三)健全送餐服务体系,扩大覆盖面。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民政部门具体落实,2026年内扶持成立100家以上基层老年协会,在10家以上老年助餐示范点开展送餐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参与送餐。鼓励社区志愿者、低龄健康老人参与送餐。支持助餐点与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合作,确保送餐服务可复制、可持续。
(四)推动“六助”融合与农村助餐提质,激发消费潜力。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民政部门具体落实,在实现街道助餐全覆盖基础上,按照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标准逐步扩展。鼓励助餐点位拓展日间照料、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等功能,打造社区养老微综合体。鼓励与养老机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导,推广“中央厨房+社区配送”模式,让老年人在15分钟生活圈内享受到便捷、优质的综合养老服务。
(五)强化社区宣传提升知晓率。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利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大喇叭等渠道定期发布助餐点位菜单、优惠活动。结合社区活动组织助餐主题推广活动,制作统一标识和宣传折页发放到户,特别是独居、高龄老人家庭,确保宣传覆盖无死角。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