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zcjdglwyh-2021-00007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政发〔2016〕10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6 成文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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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政发〔2016〕10号

发布时间:2021-02-26 14:16:52 【字体: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加快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为积极抢抓新一轮振兴发展机遇,从快、从实、从细推进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建立国有企业投融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益最大化,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组建省属企业集团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辽政发〔2016〕2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0号)等精神,市政府现就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基本原则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打破部门管理界线,构建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二)以资本为纽带,构建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坚持国企改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事业单位改革和推进项目建设相统一、相结合进行。
  (四)坚持资产做优做大,把业务相关、性质相近的企业、事业单位资产整合集中。
  (五)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产,以存量吸引增量,吸纳社会资本,推进项目建设,释放经营性国有资产潜能,促进经济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六)全市统一组织,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目标任务
  2016年组建10个左右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省政府考核我市今年需完成的21户企业脱钩指标和党政机关所办企业中的壳企业注销,年底前全部完成;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划入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工作。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直接转为企业性质(转企改制)后,按业务类型就近并入控股公司。通过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的组建和推进现有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使企业逐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发展。
  三、落实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有关政策及要求
  (一)有关政策:
  1.事业单位人事政策。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进入控股公司后,按照辽政发〔2016〕25号、辽政办发〔2016〕60号文件精神进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划入控股公司的在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采取尊重本人自愿原则,可选择保留事业身份,也可转换成企业身份。转换成企业身份人员执行企业薪酬待遇;保留事业身份人员,档案封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工资经费由所在控股公司负担。
  2.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安置。组建控股公司涉及的事业单位,其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划入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统一管理,原经费渠道不变。其中,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的差额部分,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由控股公司负责。
  3.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于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可依据相关政策在现有资产、资金条件可承受或有能力负担的情况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履行法定程序,妥善解决。
  4.控股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控股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市国资委和市人社局单独拟定管理办法。原则上,在兑现绩效考核政策基础上,其待遇要高于同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就高不就低。
  5.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组建控股公司和推进股权多元化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房产使用权变更,免交交易费,所形成的契税由财政等额补助纳税企业。
  (二)有关要求:
  1.打破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界限。为统筹协调、高效安全推进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组建和股权多元化工作,从全局高度、发展角度出发,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统筹安排划入市属企业控股公司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聚合效应、整体效益。市政府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股权多元化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
  2.落实部门责任。市国资委、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拟组建控股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划入组建控股公司的企业名单和事业单位名单,由组建控股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划入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评估工作,并将划入企业的出资关系调整至市属企业控股公司母公司名下,待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组建完毕后,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出资人职责。
  3.加强控股公司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控股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使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控股公司党组织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创新党建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控股公司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树立大局意识。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涉及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站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以利于本溪经济发展的高度,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确保预期目标圆满完成。
  四、加强对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成立本溪市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组建市属企业控股公司和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同时,按拟组建行业控股公司的需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有关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专门负责分管行业控股公司的组建、股权多元化推进及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
  各县(区)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