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zcjdglwyh-2021-00065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主题分类: 国资监管
发布日期: 2021-12-28 成文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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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3:12:13 【字体: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国资委主任  白松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溪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独资、控股企业97户,资产总额219.2亿元,负债总额164.5亿元,所有者权益54.7亿元,资产负债率75%,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利润-1.3亿元,上交税费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其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三项指标同比增长10.1%、5.1%、9.9%。

市本级国有独资、控股企业55户,资产总额170.5亿元,负债总额133亿元,所有者权益37.5亿元,资产负债率76%,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利润-0.6亿元,上交税费1.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15项重点任务,特别是啃下了厂办大集体改革这块难啃的“硬骨头”,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获得“全市最佳服务成果奖”。建工开发、辽东水务、客运集团、粮农控股等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

(一)统一监管、分类管理,国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1.加强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形成了以《中共本溪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本溪市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1+24”系列监管、改革文件,先后完成42户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实施行业控股集团管理,市本级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统一监管。2019年,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市属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辽东水务、建工开发、粮农控股、客运集团4户企业结束行业管理过渡期,划回市国资委管理。

2.强化监管制度执行。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要求各企业按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履行国有资产审批备案核准,指定了本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大连产权交易所为我市企业国有产权、资产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效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

3.全方位防范国有资本风险。出台了《企业投资管理的意见》《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指导各县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出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重大投资、经营风险。建立企业律师制度,降低法律风险。

(二)结合实际、一企一策,“三个一批”改革初见成效

1.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招商吸引力的企业,推进混改一批。全力支持服务本钢列入国家第四批国企混改试点,市属企业有5户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此外,12户企业列入全省重点推介混改项目名册,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吸引战略投资者。

2.对生产经营正常、行业资源分散的小企业,优化整合一批。将9户党政机关脱钩企业调整至相应行业控股集团。

3.对扭亏无望、低效无效资产,清理退出一批。先后完成25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和18户企业破产终结。

(三)敢于攻坚、破解难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空前

1.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出台了11项改革政策,截至2019年底,我市关闭和实施改制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468户(改制43户、关闭425户),申请上级财政奖补资金14.29亿元,安置职工4.5万人,企业改革完成率达100%、职工安置率达97.17%。

2.“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全面完成。共有19户企业54个项目移交地方管理。去年以来,通过维修改造,使7.8万户居民原来脏乱差的老旧职工家属住宅区从环境上、质量上均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启动。这项任务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最后一项改革攻坚任务,我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操作指引等政策文件,今年底前,将有9.6万名企业退休职工移交所在街道、社区管理。目前进展在全省排位靠前。

(四)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党建内嵌公司治理得到全面巩固

1.完善内嵌制度。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全部写入《公司章程》,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董事长全部实现“一肩挑”,外部董事制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探索推进。

2.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了《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全面修订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辽东水务、水泵公司、本溪水洞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为全市国有企业打了样板。

3.加强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落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落实。先后与辽宁大学、辽宁科技学院合作举办两期国资监管运营和后备管理人才培训班,基本实现了对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后备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教育的全覆盖。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积蓄了后续人才力量。

几年来,市国资委举全委之力,凝心聚力,费了很多心思、采取了很多务实举措,开创了国资国企改革新局面,但受客观因素制约,还有一些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和“硬骨头”要啃。

一是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弱。竞争类企业规模小、融资能力弱,混合所有制改革缺乏吸引力,虽进行了广泛的推介招商,但收效甚微。文化控股、城建控股、房产控股、交通控股等企业存量资产还有进一步整合空间,握指成拳,提高运营能力。公益类国企也遭遇历史以来最困难时期,辽东水务、客运集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经营管理机制落后、冗员和退休职工负担过重、价格政策受限等,已到了举步维艰的程度。

二是国企运营机制不活、人员老化严重。一方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尚待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差异化薪酬制度不够完善,激励作用不明显。部分房产租赁经营企业存有看摊守业思想,“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另一方面,我市现有国有企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50岁以上人员、40岁至50岁之间、40岁以下企业人员占比分别为6:3:1。人才引进难,人员流动性差。

三是“僵尸企业”处置难度大。受限于资产变现困难,导致职工安置难,个体敏感债权处理难度大,善后工作情况复杂。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措施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重强抓”“三抓三促”为重要抓手,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监督,持续推进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对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国资国企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二是完善党建考评与业绩考核制度。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工作任务,一并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畴,保证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2.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一方面,指导企业争取稳岗补贴,减轻企业负担,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客运集团、辽东水务等企业走出困境,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

3.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一是继续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协助驻溪央企做好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二是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力争6月底与各县区签订移交协议,10月底前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到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三是充分利用中央给予的财政政策支持。申请厂办大集体改革、“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结余资金,解决9户企业破产所需启动资金和资产处置周转金问题。

4.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持续推进国企混改、重组整合、清理退出“三个一批”改革,形成分类改革名单。一是全力支持服务本钢混改,研究水泵公司混改方案,推进客运集团改革的探索和论证,推动本溪水洞与华侨城集团央地合作。二是结合政企脱钩、事转企改革,做实房产控股、交通控股等行业控股集团,减少企业户数,压缩企业子公司管理层级在3级以内。三是通过破产重整、清算注销等方式,加大力度推进企业破产终结,实现国企瘦身健体。

5.全面推开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出台《深化市属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各企业因企施策制定《实施方案》,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建立。年底前,组织对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研究企业领导人员转任专务工作、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办法途径,试点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6.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将构建“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格局,当好“出资人”,明确监管重点,规范制订《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行业控股集团管理体制,制定《市属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