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0-0012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省调研组来溪指导“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 主题分类: | 国资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成文日期: | 2020-07-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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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调研组来溪指导“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7月10日,省国资委副主任王惠莲带队,率省税务、市场监督、人社和省高法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来到本溪市,调研指导“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并在本溪市国资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国企改革中“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政策需求,共同分析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下一步加快处置的思路举措。调研组成员与市有关部门作了座谈交流。
王惠莲对过去三年本溪市攻坚克难,完成25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给予充分肯定,得益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协同推进有力,得益于法院、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王惠莲说,“僵尸企业”处置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目前全省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首要的是抓住机遇,加快处置。
一要用好政策。落实好中发【2019】37号、财预【2019】134号文件,在现有政策框架内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解决企业破产启动经费和资产处置资金周转等问题。省政府对处置僵尸企业在金融、税收、国土、保障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政策引导,也提出了明确时限要求,时不我待。
二要形成合力。处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尤其是面临着人员安置、债务处置、破产退出等诸多突出问题,任务艰巨,必须着眼全局、借势发力、综合施策。省、市直部门要统筹协调,有关企业也要识大局、顾大体,积极主动配合处置,齐心协力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为全省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务求实效。有关各方要深刻认识到,“僵尸企业”搁置时间越长,困难就越多、改革难度就越大,必须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自觉担负起这一历史责任。必须坚持“一企一策”,要在摸清底子、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省国资委及省直有关部门会一如既往支持本溪市国企改革工作,搭好平台、搞好服务。
市政府副秘书长姜润良,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松,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娄松,市税务、市场监督、人社和市中法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