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0-0013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市属企业减免房租超800万元 | 主题分类: | 国企运营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市属企业减免房租超800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省实体企业带来不小影响。对此,本溪市属国企勇于担责,强化担当,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减收租金。截至7月末,市属企业通过退还已缴纳租金、减免当期租金或延长租期等方式,为25户中小微企业、168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394万元;为39户小微企业、160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摊位租金454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本溪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先后三次召开专门调度会议,明确主体责任,结合“六稳六保”和“保市场主体”工作调研,多措并举保政策落地落实。
作为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属企业第一时间对承租经营用房情况梳理汇总,研究制定减免方案,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同时,迅速与承租的经营实体取得联系,确保经营实体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及时走出困境。
此外,我市公益性国有企业在做好租金减免的同时,还为我市企业事业单位送来“及时雨”。辽东水务为211户企事业单位办理延缓缴纳水费46.3万元、免除45家企业滞纳金2.2万元,减免小微企业水费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