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zcjdglwyh-2019-00029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28 成文日期: 2019-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8 09:56:09 【字体: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省政府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 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 省和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是: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

          国资委2018年决算公开表附件1.(2).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7.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37.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8.15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45.2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73.41万元。

(二)支出总计2837.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2.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4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76万元。

2.项目支出2224.7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特困企业取暖费救助24.68万元;用于残疾人企业雁勃泉纸胶业公司等企业交纳各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72.68万元;用于九鼎集团燃煤锅炉拆改补贴4万元;用于为政府承贷企业商行贷款利息补贴500万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623.3万元元(处理华厦集团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200万元,市国有企业遗留事务管理中心服务支出212.8万元,重型汽车厂、外贸公司、化工集团、玻璃纤维总厂和印刷总厂等企业善后工作经费210.5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28.15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45.2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73.4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国资委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6万元,项目支出2224.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7.65万元,比上年增加328.15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45.2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73.41万元。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34.3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4万元,主要是2015年以后机关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8.03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残疾人事业支出72.68万元,为用于残疾人企业雁勃泉纸胶业公司等企业交纳各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72.68万元。

(4)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4.68万元,为用于特困企业职工取暖费救助24.68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为九鼎集团燃煤锅炉拆改补贴支出4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34.31万元,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634.31万元,主要是:

(1)行政运行510.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23.34万元。包括:用于为政府承贷企业商行贷款利息补贴500万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623.3万元元(处理华厦集团历史遗留问题支出1200万元,市国有企业遗留事务管理中心服务支出212.8万元,重型汽车厂、外贸公司、化工集团、玻璃纤维总厂和印刷总厂等企业善后工作经费210.5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4.87万元,为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少支出4.62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况较好,维修等方面支出相对减少所致。比2017年决算增加1.57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大度幅度增加,来往市政府频繁,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大大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大幅度增加;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3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0.48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1.96%;我单位没有出国出境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用于接待外市对口单位到我市调研学习等接待活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50余人,0.3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7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万元,比2017年增加4.49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电子办公耗材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8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12.8万元,用于遗留事务中心向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资委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1750.1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都是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只有社会效益,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在以后的年度,将继续严格管理好此方面资金,力争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更大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