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kxjsj-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本溪市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成文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本溪市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本溪市“揭榜挂帅”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本溪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发布本溪市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现就对接揭榜、项目申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接揭榜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揭榜方须满足发榜方提出的具体需求,且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存在隶属关系。有意向的揭榜方须在11月21日前,根据榜单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主动与发榜方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发榜方根据意向揭榜方情况,自行组织对接洽谈,择优确定揭榜方。双方达成共识后,须明确合作目标任务,细化具体进度安排,签署揭榜协议(合同)。
二、项目申报
发榜方需填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经费预算说明书(附件3),填写申报内容、提交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费预算-自筹经费证明,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自筹资金承诺书(附件5)及相关材料,并报送初审单位。
三、初审推荐
各初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加强指导服务,认真审核归口单位的申报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函,于11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并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
高新科 电话: 024-45689027
2.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
社发科 电话: 024-45689022
3.计划综合
规划科 电话:024-45689020
附件:
1.本溪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2.本溪市2023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
3.本溪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本溪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预算说明书
5.科研诚信承诺书
6.自筹资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