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0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0批 2021年5月12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LN202105050051 | 溪湖区本溪钢铁集团,长期将工业废渣排放至滨河北路往殡仪馆方向的林家崴子村,现已堆存近千万吨,对太子河水源地造成污染。 | 本溪市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举报案件与第28批受理编号:X2LN202105030032问题重复。 2021年5月4日,溪湖区政府和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滨河北路至殡仪馆方向堆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情况属实。废渣来源于日伪时期到上世纪80年代本钢集团、本溪煤矿排放的工业废渣,主要是高炉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对地下水和河流不构成影响,调阅了太子河兴安水质自动站数据和《关于2020年12月及2020年度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辽环督改办发〔2021〕1号),太子河兴安断面水质良好,没有造成河流污染问题。 90年代起,本钢集团开始不在此处排渣,改为综合利用和对外销售,每年产生约150万吨,经本钢冶金渣公司磁选利用约60万吨,剩余90万吨钢渣销售给本溪润达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2006年,按照本溪市政府《关于解决本溪煤铁回收厂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原渣场资源归属宏远集团进行综合利用。 | 部分属实 | 一是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废渣利用加强监管,防止废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是本溪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太子河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5050049 | 溪湖区彩屯街道衡泽热力彩屯热源厂门口附近的洗煤厂,邱*然等人非法开采煤矸石,堆放千吨煤矸石和煤炭,污染环境。溪湖区彩屯本溪水泥厂拆除后,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本溪市 | 大气,土壤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5月7日,经溪湖区政府、本溪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共同调查,该场地为本溪长白水泥厂原址,该企业于2007年已经政策性破产完毕,场地内的煤矸石为历史遗留堆放的煤矸石堆。经初步核算约有20余万立方米煤矸石。溪湖区住建局找到邱*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邱*等人于2013年曾在此清运过少量煤矸石,不属于非法开采煤矸石的行为。本溪水泥厂厂址于2015年3月拆迁,面积10万平方米,由本溪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进行收储。现场拆迁遗留大量建筑垃圾约有1万立方米。2020年10月,溪湖区住建局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和覆土绿植,已完成约总面积的40%。 | 基本属实 | 经溪湖区政府、本溪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研究,由溪湖区政府负责于5月6日先对该区域煤矸石抑尘进行绿网覆盖处理。 由本溪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责成本溪市坤岳环保科技公司对本溪水泥厂拆迁区域进行管理维护。溪湖区政府配合本溪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场地平整和残土清运工作,已累计平整场地3000余平。下一步,溪湖区人民政府将配合本溪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工程车辆对剩余残渣进行清运,并覆土种草治理。溪湖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督促配合本溪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该区域进行常态管控、综合治理。 | 阶段办结 | 无 |
3 | X2LN202105050040 | 明山区金城蓝湾小区楼下门窗加工厂、封边厂扬尘和噪音扰民,举报人曾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 本溪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此件与X2LN202104210062、X2LN202105010003号案件重复。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在前期接到对该处加工扰民问题的投诉后,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已对该地区商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禁占道经营及室外加工,在室内严禁使用高噪音设备,减少生产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属实 | 经上次处理后,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每日进行值守,长期坚持。 下一步,明山区委、区政府对于市场的经营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规范商户,文明守法经营;二是由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执法人员分两班对重点路段、点位进行巡查。 | 办结 | 无 |
4 | X2LN202105050035 | 本溪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在2017至2019年期间,通过暗管向太子河水源地偷排污泥,出水口河底已经大面积发黑、变臭、导致河水污染。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污泥运输、处置记录造假,与实际处理量严重不符。2019年7月22日环保局及江河派出所、第三方监测机构到出水口取样,取样结果与该公司取样检验结果差距很大,举报人曾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该公司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但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受理。 | 本溪市 | 水、土壤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在2017至2019年期间,通过暗管向太子河水源地偷排污泥,出水口河底已经大面积发黑、变臭、导致河水污染”问题。经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举报问题属实。2019年7月9日原本溪县环保局接到12369电话投诉本溪满族自治县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利用暗管偷排污泥,本溪县环保局联合本溪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件开展立案调查,查实该单位曾涉嫌利用埋藏的管道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过含泥污水。原本溪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款70万元(已缴纳)。该企业于2019年8月16日将埋藏的管道从中间切断约1.5米,达到无法排放的效果。同时,本溪县环保局将涉嫌私设暗管直排污水违法行为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2019年9月27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2020年9月24日,因证据不足撤销案件,解除取保候审。现正对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污泥偷排问题至处理完毕后,日常检查中再未发现污泥偷排问题。 2.关于“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污泥运输、处置记录造假,与实际处理量严重不符”问题。经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5月6日现场查阅企业污泥转运台账,台账记录显示2017年7月、10-12月无污泥运输记录;2018年12月-2019年4月无污泥运输记录,企业确实存在运输记录缺失问题。通过核实,该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后含水率达到60%,均送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未查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问题。处置记录造假问题不属实。因该企业曾于2019年8月以前偷排高含泥污水。存在污泥的处理量少的问题。 3.关于“2019年7月22日环保局及江河派出所、第三方监测机构到出水口取样,取样结果与该公司取样检验结果差距很大”问题。经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为查实该单位利用暗管偷排污泥的事实,2019年7月22日,调查部门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在该厂的总排口处(监督企业打开暗管阀门的前提下)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有4项指标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证实了该厂设置的暗管连接在线监控设施后端。经核实该公司日常采样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月监测采样点位均设在在线监测设施取样点。因取样点位不同,调查监测结果与该公司日常取样监测结果存在差距,不能说明该公司监测存在问题。 4.关于“举报人曾多次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该公司监测数据造假情况,但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受理”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县生态环境部门调阅12369网上投诉案件,2019年至2021年举报人共4次在平台上投诉污水厂偷排污泥问题,本溪县生态环境局均将调查处理情况予以答复。举报人曾口头提过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已告知投诉人采样点不同,不能说明该公司监测存在问题。 | 基本属实 | 1.本溪县水务部门要求本溪县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处置污泥,完善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本溪县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办结 | |
5 | D2LN202105050021 | 桓仁满族自治县曲柳川封8组王*刚养鸭及鸡产生粪便直排桓仁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本溪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王*刚在曲柳川8组有二层楼一处,建房手续齐全,一直处于闲置无人管理状态,执法人员在院内及周边未发现养殖鸡鸭,通过扩大调查范围并询问周边群众,也未发现鸡、鸭养殖场。 | 不属实 | 下一步,桓仁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桓仁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发现养殖污染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办结 | 无 |
6 | D2LN202105050026 | 举报人对平山区本钢集团下属的板材焦化厂和北营焦化厂污染环境问题的公示结果不满意。举报人反映,两家焦化厂所做的环评报告里面提到了脱硫工艺,脱硫方式两种,一种为氢氧化钠,一种为氢氧化钙,在环评报告中只提到氢氧化钙脱硫后的废物处理方式,没有提及到氢氧化钠脱硫后的处理方式,现在却是用氢氧化钠进行脱硫,且将处理后产生的废料排放到溪湖区小青沟本钢发电厂废弃尾矿库和北营矿山废弃尾矿库内,造成附近耕地被污染,耕地表面有粉尘,举报人怀疑此粉尘为危险废物 | 本溪市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1年5月7日,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调阅《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本环建表字[2019]10号)和《北营焦化厂2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本环建表字[2019]11号)等环保文件,环评中明确提到脱硫工艺为:氢氧化钙和碳酸氢钠,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有出入。本钢集团用氢氧化钙和碳酸氢钠两种脱硫剂进行试生产和功能考核与对比,结果是使用碳酸氢钠脱硫效率高、副产物少。从环保及经济效益考虑,本钢使用的脱硫剂是碳酸氢钠。环评里提到脱硫灰主要成分为硫酸钙和硫酸钠,属于一般固废,并非危险废物。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全部送至北营公司矿山尾矿堆存,没有排放溪湖区小青沟本钢发电厂废弃尾矿里,北营矿山尾矿库周边无耕地。 脱硫灰罐车在排放至北营矿山尾矿库作业过程中,采取的洒水抑制扬尘措施有时不到位,偶尔产生扬尘污染的现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曾于2021年3月23日给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脱硫灰卸灰排放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并立案处罚,拟处罚2万元。 | 部分属实 | 1、本溪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2、在脱硫灰卸灰过程中采用延长排灰管方式、减缓放灰速度、加水抑尘。 3、作业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洒水量,确保抑尘效果良好。 | 办结 | 无 |
7 | D2LN202105050012 | 明山区北地街道粮食局小区西侧有一处铁路边组站,每天约有10列火车进站,噪声严重扰民。前几天,举报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网上答复已办结,但噪声扰民问题并没有解决。 | 本溪市 | 噪音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4月1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工作协调组责成铁路车务段对该信访事项开展现场调查,根据以往监测结果,群众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1.此信访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地区多数为商品楼,居于本溪铁路货场沿线。2010年沈丹高铁沿线动迁期间,动迁单位因与居民未达成协议,至此动迁未果,2015年至今和2017年、2018年督查期间均有信访问题。目前,原项目动迁部门已经解散,无法继续推进迁移工作,造成反复信访问题。 2.经调查,噪音扰民问题属实。2020年12月18日在本溪驼峰场3部位车辆减速器处,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车务段、铁道科学研究院参加,于9时30分在现场实际观察及勘测本溪驼峰正常解体作业过程中,车辆减速器产生的噪音,分别在3部位测试7道2勾5辆、17重车,测试14道1勾1辆重车溜放制动情况,在最敏感噪声源处测试最高126分贝、等效102分贝。 3.本着解决百姓关切的问题,改善居民环境状况的原则,本溪市政府先后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了多种方案减缓噪音影响。 | 基本属实 | 本溪市政府和铁路部门多年来采取多种方案,在技术受限的情况下,尽最大能力满足居民需求。一是采取更换缓行器材质的措施,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沈丹项目建设指挥部出资,将本溪铁路编组站内2部位8台、3部位32台车辆减速器共160根车辆减速器制动轨更换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最新专利产品“降噪制动梁”,已最大程度降低溜放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二是加强设施维护和信号管理,该部分轨道至今仍在有效服役期,铁路部门将保证设施良好运行,最大限度减少鸣笛等管理措施;三是有效设置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四是设置生态屏障(植树)。下一步,本溪市政府将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寻求先进技术,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办结 | 无 |
8 | D2LN202105050010 | 明山区如意家园小区内的泄洪渠内被丢弃大量生活垃圾,还有居民在泄洪渠上方建厕所,渠内还有很多不明用途的管道,偶尔会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本溪市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明山区水利局、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如意家园小区内共分三期工程,每期两侧各有一条排水沟,共6条,水沟内有少量垃圾。未发现违建厕所问题,水沟周边为监控线路。82-12栋3单元附近有一个存放园艺工具的工具房。 | 部分属实 | 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责成物业公司对水沟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要求物业公司每周组织人员对水沟进行2-3次的日常清理,保证水沟内干净整洁,无杂物。 关于工具房问题,明山区住建局、新明街道办事处、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联合履行拆违执法程序,责成业主对该处工具房进行拆除。 | 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