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4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4批 2021年4月1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LN202104090082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张家堡西山的城南供热公司有两个煤仓,其中后面的大煤仓和大煤仓后20米处的煤渣堆无苫盖,扬尘污染严重。2017年,举报人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当时进行了整改, 一年后就不再苫盖了。 | 本溪市 | 大气 | 经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本溪县城建局、关音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城南供热公司原煤堆放地距居民区约80-100米。今年4月1日停止供暖后,城南供热公司在厂区北侧堆放的约8000吨原煤,有覆盖措施;厂区南侧约2000吨燃煤周围设置了防尘围挡,但顶部未采取覆盖措施;厂区西侧堆放约4万立方米正在清运的炉渣东侧已进行覆盖,其它位置未采取覆盖措施。 | 基本属实 | 1.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单位部分燃煤和渣堆未完全覆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同时,责令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采取覆盖及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目前,供热公司已对部分未覆盖的燃煤和渣堆进行了全覆盖,正在抓紧清运院内炉渣,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跟踪检查。 | 办结 | 无 |
2 | D2LN202104090053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白杨街城南供热公司,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露天堆放煤,且把煤灰随意排放,未做任何覆盖,扬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本溪市 | 大气 | 经本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本溪县城建局、关音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城南供热公司原煤堆放地距居民区约80-100米。今年4月1日停止供暖后,城南供热公司在厂区北侧堆放的约8000吨原煤,有覆盖措施;厂区南侧约2000吨燃煤周围设置了防尘围挡,但顶部未采取覆盖措施;厂区西侧堆放约4万立方米正在清运的炉渣东侧已进行覆盖,其它位置未采取覆盖措施。 | 基本属实 | 1.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单位部分燃煤和渣堆未完全覆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同时,责令该单位加强日常管理,采取覆盖及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目前,供热公司已对部分未覆盖的燃煤和渣堆进行了全覆盖,正在抓紧清运院内炉渣,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跟踪检查。 | 办结 | 无 |
3 | D2LN202104090059 | 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彩北地区本钢耐火材料厂三车间距离居民楼不足50米,厂房内球团厂粉尘及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本溪市 | 大气 | 本溪市溪湖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调查,本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球团生产车间始建于2000年,该企业周边居民楼为棚户区改造回迁楼,2010年居民开始陆续回迁。溪湖区属于本溪市老城区,先有厂后有居民小区,企居混杂,企业与居民楼较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生活有所影响,厂界距离居民楼41.6米,距离居民楼不足50米的情况属实。 该企业反映,每年供暖季结束后例行停产检修,进行脱硫塔改造及回转窑导热管更换等工作。目前由于企业停产,大气排放口无污染物排放,院内物料堆均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院内洒水车正常作业洒水抑尘。经查阅企业停产前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及相关资料,2021年3月15日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系统比对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准确度达标;2021年3月15日,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数据达标;但2020年有关数据显示,该企业存在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以及设备故障和停产检修导致的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 | 基本属实 | 企业2021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现正在进行脱硫塔升级改造,预增设一台循环泵,加一层喷淋层,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环境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督导企业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引导企业落实自主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标准。 | 办结 | 无 |
4 | X2LN202104090028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青石岭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毁坏林地达700余亩,并将开采矿山的废渣和废料堆放在举报人承包的林地上,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至今未恢复原状。 | 本溪市 | 生态 | 1、对“小市镇青石岭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毁坏林地达700余亩”问题。经本溪县林业和草原局核现场调查并通过咨询知情人和查阅原始档案资料等方式,确认青石岭村铁矿占用林地面积不是700亩,实为280.017亩。 2、对“将开采矿山的废渣和废料堆放在举报人承包的林地上”问题。经查,青石岭铁矿采矿废渣和废料堆放地块所有权归青石岭村委会所有,经核实,举报人曾于2004年与青石岭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但从2008年至今承包人从未支付给村委会承包费,青石岭村委会证明承包人自动放弃与青石岭村委会里所签订的承包协议。投诉反映的废渣和废料堆放地点不属于投诉人合法承包的林地。 3、对“举报人曾多次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未恢复原状”的办理情况。2018年11 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举报人曾进行过投诉,内容与本次投诉内容基本一致。自2012年起,本溪县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对原青石岭铁矿及周边破损山体进行植被恢复治理;2019年9月,经本溪县发改局批复,由县林草局实施原青石岭铁矿及周边破损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不含本钢矿业松树台铁矿),主要对堆放废渣和废料等区域通过削坡、整地、栽植等方式按照工程化标准进行生态修复。 | 基本属实 | 1、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林业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处理26次,其中行政处罚的24次、123.7125亩;刑事案件2起,追诉156.3045亩。现有资料显示,陡岭沟区域内所有占地均被依法做出处理。2013年8月14日,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以本国土执罚字〔20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松树台铁矿做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该矿在青石岭村排渣行为。 2、该地区生态治理工程于2019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2019年11月28日完成主体土建工作,2020年4月17日,完成全部栽植工作。经现场勘查,青石岭铁矿及周边破损山体完成生态治理栽植刺槐近6万株,目前治理区域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95%以上。 | 办结 | 无 |
5 | D2LN202104090009 | 本溪市溪湖区煤铁西巷33号衡泽热力堆放上千万吨煤灰,扬尘污染严重 | 本溪市 | 大气 | 2021年4月9日,经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核实: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上千万吨煤灰,举报人所指的衡泽热力煤灰渣场,原存有约2万吨煤灰,已于2018年进行原地填埋,并对原灰渣场进行了复垦绿化。同年检查中发现,该区域已种植200余棵树木和玉米、红薯等农作物。2018年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对原有的供暖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每年产生煤灰量减至0.6万吨左右,产生的煤灰销售给煤灰砌块厂、水泥厂等厂家。由于产生的煤灰较少,原有灰渣场废止。 2020年,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对原有煤灰罐进行拆除,煤灰罐原址遗留了约260吨左右煤灰,并对其进行了抑尘网覆盖。2021年一季度日常检查中,未发现环境问题。2021年4月11日检查中,发现原有抑尘网有部分破损情况,由于春季风力较大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 基本属实 | 2021年4月11日,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场下达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遗留煤灰采取全覆盖抑尘措施,并立案处罚,处罚2万元。目前,该公司购买了5000平方米的抑尘网,对260吨左右遗留煤灰采取了全覆盖措施。同时,加强对衡泽热力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防尘设施完好。 | 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