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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1 浏览次数:678 【字体:

  《整改方案》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作为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省市两级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及时安排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党委和政 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原则上各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规定(试行)》《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严格督促检查,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落实《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 方案》,建立“两高”在建项目清单和建成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及辽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 放区域消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定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关于“两高”项目的不合理支持政策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信贷规模。

  (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 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落实落地。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2021年市委党校开设的主体班次中,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专题培训内容。12月21日—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市生态环境局刘景伟局长主讲开班第一课,系统地介绍环保发展历程和我市环保现状,马英智、周晓帆、史明生、张式明4位教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环保业务培训,促进了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素质的提升,为建设生态本溪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贡献。

  (二)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任务,由上至下切实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持续不断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生态体制改革、绿色生活四大领域攻坚发力,制定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49项重点工作任务、93个重点项目,全面压实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责任。将“生态立市”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开设“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读”专题课。大力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全市创建节约型机关108家,绿色学校45所,绿色社区41个,绿色家庭115538户,绿色商场3家,绿色建筑66.1万平方米,垃圾分类试点5个,有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建立“1+1+N”领导体系,设立工作专班,按年度制定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任务、工作推进方案等一系列措施,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压茬推进,不断健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任务网格化推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三)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环保议题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环保议题8次。2022年截至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环保议题2次。

  (四)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五)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按省压减两高项目有关要求,涉及我市的9个“两高”项目(单列替代项目3个,压减“两高”项目6个),能耗量为126.1万吨标煤,已全部按要求停止推进;二是印发了《本溪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新上“两高”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三是建立存量和在建“两高”项目台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

  2.建立能耗预警长效机制。市发改委向各县(区)和本钢集团下达了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约束性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预警通报,通过现场监察,能耗在线系统数据监测,统计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按月掌握全市用能情况,并建立长效约谈机制,对能耗增长较快的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约谈。

  3.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照省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作部署,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对接,目前全市共有31家企业已完成系统建设。

  4.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成立本溪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编制《本溪市实现碳排放达峰及碳中和白皮书》及《本溪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六)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分级分类考核,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承担环境保护任务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从严监督、从严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2021年,我市没有县处级干部因环保督察问题被问责。

  (七)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审计工作。2021年,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各市每年要有1个自然资源审计项目纳入全市审计计划要求,开展了对市林草局局长邴忠友任中(含自然资源)审计,同时加强审计结果综合运用。此外,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我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对溪湖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王世平,溪湖区委副书记、区长、一级调研员代萍,南芬区委书记张健、南芬区委副书记、区长尹红炜等4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