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lbzj-2023-0005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医保发〔2023〕14号 |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再生障碍性贫血参保患者的治疗需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统筹基金季度支付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季限额由800元调整为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季限额由600元调整为1800元。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https://www.benxi.gov.cn/publicity_bxsylbzj/fdzdgknr/ywgz/zcjd/116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