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lbzj-2023-000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1-21 | 成文日期: | 2023-01-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医保发〔2023〕3号 | |
关键词: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有关要求,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按照1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最新要求,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3〕6号)转发给大家,同时进一步降低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相关要求请遵照省局文件一并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23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表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说明 | ||
三级 | 二级 | 一级及以下 | ||||||
SX250403007010000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人份 | 13 | 13 | 13 | ||
SX250403007020000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人份 | 3 | 3 | 3 | ||
SX250403009000000 |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 | 指采集样本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含样本的采集、处理、标记、检测、回收及出具诊断结果。 | 检测试剂 (含采样器具) | 次 | 1 | 1 | 1 | 检测总费用不超过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