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lbzj-2024-0000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1-31 成文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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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9:05:04 【字体: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带头学、认真学。落实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前安排1部国家和省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讲读和解读,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眼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养,通过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班长”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全体干部学法,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召开局党组会议、业务例会,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召开集体讨论会议,多次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医保权责事项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扎实履行好市医保局“三定”规定基础上,全面梳理医保权责事项清单,按清单规范履职,全力推进医保部门职能优化协调高效。完善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审查效能。将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嵌入公文流程中,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增量政策出台前的必要程序,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严把程序关,防止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出台,全面优化医保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宣传质量和实效。完善《本溪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开异地就医、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国家集采等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利用辽宁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部门,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本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做到“应审尽审”,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依法行政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对我局承办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现行有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作废1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定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信息网络平台公示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本溪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暂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出台《本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提升医保行政执法质效;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实包容免罚,有效避免处罚失当、自由裁量随意等监管风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试行),要求执法人员举止端正、文明礼貌,必须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开展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提升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规范性和执法质量效能。推进中央市县法治建设整改工作,认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清单,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本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有关工作制度》,规范执法音像记录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以及执法人员履职安全。出台《本溪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及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4份行政处罚案卷、5份行政检查案卷严格审查,案卷制作规范,格式文本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专人负责,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基金举报奖励力度,印发《本溪市违法违规性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有关规定》,鼓励支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深入贯彻法治理念。制定本溪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结合起来,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系统开展了消防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安全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学习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条例》和医保政策法规装订成册,通过全市762家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服务大厅向公众发放,推进法治医保进机关、进药企、进社区、进校园。三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法治医保宣传阵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宽法治宣传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本溪市政府官网和辽宁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12345政策咨询信息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医保宣传。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常态化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每年4月集中组织开展不同主题形式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两定”医药机构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利用全市2700台出租车LED滚动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公众知晓率,巩固工作成果。

(七)坚持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医保行政争议。二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信访台账,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办理各信访平台交办件及咨询事项共计90余件,均按要求时限办理。及时受理率、答复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7%。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定期限内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自由裁量权力得当适宜。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网站公布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监督渠道。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2023年,市医保局逐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对行政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法治理论和工作实践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还不够。医保领域监管对象众多,医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不够丰富,执法经验有待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工作不够广泛。医保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更新变化快,宣传模式相对单一,群众受众面、覆盖面、知晓度还不够,难以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溪市医保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省医保局相关部署要求,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整改,加快推进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取得实效。

(一)牢筑法治思维。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聘请法律顾问和专业人士进行法治专题辅导,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行专项稽核、日常监管、突击夜查、智能监管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始终维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管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三)拓宽宣传途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常态化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治文化和医保政策的受众范围,让医保惠民深入人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