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lbzj-2024-000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周期 执行结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医保办发〔2024〕15号 | |
关键词: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周期 执行结果的通知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周期
执行结果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分局,市属各公立医疗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周期执行结果的通知》(辽医保办〔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http://ggzy.ln.gov.cn/yphc/tzgg/yp/202407/t20240716_518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