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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补报第7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21-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补报第7批  2021年5月14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LN202104160056明山区新明街道周*强在本溪市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内毁坏近百亩林地及耕地违法乱建,毁坏大量研究所育苗耕地,在平顶山森林公园北方成立天福公司,毁坏百亩林地二十多年,违法乱建别墅、厂房、工厂、养鱼池、雕像、无任何手续私自生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本溪市生态2021年4月29日,经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溪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调查核实。2020年4月下旬,闽溪公司开始建设四方台青云山风景区旅游项目,2020年5月中旬和10月中旬,明山区、南芬区林业局分别接到该公司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的举报,两区林业局都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初步勘验,该公司破坏林地面积超出区级林业部门行政处罚范围,2021年1月明山区、南芬区林业局将此案件移交到本溪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2019年11月和2020年10月,本溪市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发现闽溪公司没有取得用地手续,违法占地建设青云山风景区旅游项目,责令其停止建设,分别两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21年3月向本溪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移送该公司涉嫌的犯罪案件,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月12日,本溪市森林公安分局将该公司发生在南芬区、明山区的违法问题并案处理,于2月3日立案。5月8日,委托沈阳嘉森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本溪分所对闽溪公司非法占用地情况进行司法鉴定,认定该公司涉嫌非法占地总面积340.28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96.212亩,其他用地面积为144.073亩,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133.798立方米。
基本属实1.截至5月13日,本溪市闽溪彩虹旅游有限公司恢复占用土地面积97.37亩,剩余5.23亩尚未恢复的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已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内建(构)筑物面积1891平方米;
2.尚未拆除的由明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负责,督导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建(构)筑物,恢复违法占用土地原状;
3.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制止新的破坏。一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绝不允许再发生新的破坏。南芬区政府、明山区政府分别于2021年5月6日、7日下达了停工停产的通知,企业已经停止违法行为,正在实施设施拆除和生态恢复工作。二是由明山区和南芬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属地管理和巡护监管;三是由青云山管理所加强日常巡护管理;
4.由明山区、南芬区政府根据项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指导督促企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目前企业已对139.79亩可恢复林地按照植被恢复方案,采取种植乔木、灌木、花卉、铺设草坪等方式,已完成了87.91亩的林业用地恢复,余下51.88亩的复绿任务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5.4月23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项目直接责任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6.由明山区和南芬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加快案件办理,待案件终结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未批先占林地实行分类施策进行整改。
阶段办结
2D2LN202104270047平山区美澜城小区西区16号楼地下三层生活污水无法排出,异味扰民。本溪市大气、水平山区南地美澜城小区分为ABCDE五个区域,总户数3127户,涉及居民6957人,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地下公建总面积约为15.2万平,该小区下水管道多存在漏点,地下部分都存在积水现象。属实截止5月14日平山区已全部完成美澜城小区C区负一层、负二层的垃圾和污水清理工作,负三层残冰已清除,正在清除剩余积水。并对25座排水井进行清掏,清理淤泥5车,砌筑新排水井8座,完成污水渗漏点的修复,疏通700米污水管网,外网管线施工基本完成,正恢复路面,并同步处理D区负一层防水地面,下一步将陆续解决D区负二存留积水问题。现在每天对相关楼道内喷洒药水消毒。同时对美澜城ABCDE五个小区彻底排查外,还对辖区内38个物业住宅小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经电话和实地入户回访,10层以下居民共计440户全部回访到位,经汇总反馈结果有异味的17户,有一点异味的60户,无异味363户。整改工作预计5月20日全部完成。阶段办结
3D2LN202104280054平山区广裕路美澜城小区生活污水管道泄露,污水流到地下车库。本溪市大气、水平山区南地美澜城小区分为ABCDE五个区域,总户数3127户,涉及居民6957人,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地下公建总面积约为15.2万平,该小区下水管道多存在漏点,地下部分区域存在积水现象。属实截止5月14日平山区已全部完成美澜城小区C区负一层、负二层的垃圾和污水清理工作,负三层残冰已清除,正在清除剩余积水。并对25座排水井进行清掏,清理淤泥5车,砌筑新排水井8座,完成污水渗漏点的修复,疏通700米污水管网,外网管线施工基本完成,正恢复路面,并同步处理D区负一层防水地面,下一步将陆续解决D区负二存留积水问题。现在每天对相关楼道内喷洒药水消毒。同时对美澜城ABCDE五个小区彻底排查外,还对辖区内38个物业住宅小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经电话和实地入户回访,10层以下居民共计440户全部回访到位,经汇总反馈结果有异味的17户,有一点异味的60户,无异味363户。整改工作预计5月20日全部完成。阶段办结
4X2LN202104280057本溪市、南芬区两级政府,为引进本溪市闵溪彩虹旅游公司和四方台建设指挥部项目,在本溪市南芬区、明山区环城森林景区内毁林几百亩,砍伐百年树龄树木几千棵,毁坏农用耕地上百亩,毁坏生态水源涵养地几千平方米。本溪市生态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与第11批X2LN202104160056号转办案件为重复案件。
2021年4月29日,经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溪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调查核实。2020年4月下旬,闽溪公司开始建设四方台青云山风景区旅游项目,2020年5月中旬和10月中旬,明山区、南芬区林业局分别接到该公司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的举报,两区林业局都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初步勘验,该公司破坏林地面积超出区级林业部门行政处罚范围,2021年1月明山区、南芬区林业局将此案件移交到本溪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2019年11月和2020年10月,本溪市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发现闽溪公司没有取得用地手续,违法占地建设青云山风景区旅游项目,责令其停止建设,分别两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21年3月向本溪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移送该公司涉嫌的犯罪案件,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月12日,本溪市森林公安分局将该公司发生在南芬区、明山区的违法问题并案处理,于2月3日立案。5月8日,委托沈阳嘉森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事务所本溪分所对闽溪公司非法占用地情况进行司法鉴定,认定该公司涉嫌非法占地总面积340.28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96.212亩,其他用地面积为144.073亩,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133.798立方米。
基本属实1.截至5月13日,本溪市闽溪彩虹旅游有限公司恢复占用土地面积97.37亩,剩余5.23亩尚未恢复的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已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内建(构)筑物面积1891平方米;
2.尚未拆除的由明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负责,督导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建(构)筑物,恢复违法占用土地原状;
3.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制止新的破坏。一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绝不允许再发生新的破坏。南芬区政府、明山区政府分别于2021年5月6日、7日下达了停工停产的通知,企业已经停止违法行为,正在实施设施拆除和生态恢复工作。二是由明山区和南芬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属地管理和巡护监管;三是由青云山管理所加强日常巡护管理;
4.由明山区、南芬区政府根据项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指导督促企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目前企业已对139.79亩可恢复林地按照植被恢复方案,采取种植乔木、灌木、花卉、铺设草坪等方式,已完成了87.91亩的林业用地恢复,余下51.88亩的复绿任务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5.4月23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项目直接责任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6.由明山区和南芬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加快案件办理,待案件终结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未批先占林地实行分类施策进行整改。
阶段办结
5X2LN202105040017溪湖区东风乡新兴村本钢发电厂尾矿坝及旁边山地上,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白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本溪市大气、土壤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5月5日,溪湖区林业局、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和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现场核实。本钢发电厂厂尾矿库区内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和白灰,是由社会人员在尾矿库山坡非法倾倒造成的。2021年以来,溪湖区接到过社会人员到该地区进行偷排的相关举报,溪湖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区域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处罚4起,同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
基本属实下一步,按照管理范围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由溪湖区政府负责对倾倒渣坡进行整治,进行场地客土复绿,计划2022年5月完成。本钢集团做好配合工作。
二是溪湖区政府和本钢集团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向尾矿库倾倒垃圾。
阶段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