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二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4月8日,本溪市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工作协调组转办的第2批信访案4件(第1批无本溪)。其中,涉水、大气1件,涉生态1件,涉大气、水1件,涉大气、土壤1件。 4件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及环境监管事权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明山区、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处理。 以上举报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