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辽宁”专题频道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77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77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77: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新增完成4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其中:本溪县新增完成1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桓仁县新增完成2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各新增完成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到2025年,每个县区分别新增完成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市共新增完成2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三)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持续实现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四)加强本溪县3个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桓仁县5个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工作,按照要求配备农村保洁员、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实现全覆盖。

  (五)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对全市百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964处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保护的集中供水工程数量,做好对供水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每年全市检测水样不少于2000份。到 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六)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1年至2024年,全市每年创建美丽宜居村30个;到2025年年底,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150个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至2025年,我市投入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5209万元,全部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其中,2021年974万元,2022年870万元;2023年1180万元;2024年1250万元;2025年935万元。我市投入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和水质检测资金2696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21年490万元,2022年564万元;2023年510万元;2024年646万元;2025年486万元。

  (二)2021年至今,全市共新增完成84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4.8%,超省考指标3.8个百分点。

  (三)我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基本实现日产日清。2025 年度,我市农村地区共出动保洁人员486788人/次,垃圾车辆120878车/次,清理生活垃圾264857吨,投入资金约3652万元。我市已完成县域农村环境包保责任制,完善"镇领导包村"分工制度,明确包保责任区域,建立农村环境动态排查整改机制,完善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台账。

  (四)两县及南芬区、平山区、明山区均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城乡一体化运营模式全覆盖。我市已提前实现全省 2026 年城乡一体化覆盖率达到65%的目标,目前我市已经达到覆盖率83.3%。持续动态监测农村生活垃圾工作进展情况和填埋场管理情况。

  (五)本溪市现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965处已全部完成排查,全市每年检测水样不少于2000份,19个乡镇级水源地按照规定开展相应次数监测,全部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任务均已完成。

  (六)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5年重点对排查出的2703座问题户厕进行整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认真落实“五有一确保”机制,即: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督查,确保农户满意。2021年至2024年,每年平均创建美丽宜居村30个,到2025年底已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63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