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辽宁”专题频道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我厅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验收任务的分工要求,根据《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80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验收申请,组成了验收小组,于2024年7月1日对本溪市80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整改任务

  按照《辽宁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要求,应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的本溪市垃圾焚烧厂还处于前期审批阶段 。

  二、验收情况

  本次组织验收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为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认定按照《辽宁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要求,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5月21日已完成试点火、现场控制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环保要求不能联系投烧。验收小组认为,未完全完成整改。7月1日,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生活垃圾已经进场发酵,正在积存生活垃圾,计划7月12日点火 。

  三、验收结论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核查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验收小组认为本溪市第80项整改任务,已经整改完毕。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80项整改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