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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三十一: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力。此次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量虽比第一轮督察时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诉求依然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特别是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 时的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群众不满意率高、反映强烈。群众举报问题与第一轮督察重复的就有660件,占比为14.2%。(本溪市36件,占比5.9%)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效排查和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221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分类办结要求和销号条件进行整改,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其中,一般性群众举报问题,2021年年底前整改到位;疑难性群众举报问题,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和整改任务相关的群众举报问题,与整改任务同步完成。

  (三)实行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对本轮举报超过5次以上的案件启动市级挂牌督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定期调度进展,直至整改完成。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四)对第一轮督察重复的 36件、本轮督察交办重点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实行分类处置、台账式管理,认真研判群众诉求,逐一妥善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每月盯办或复查回访,直至问题解决。

  (五)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跟踪,每个季度至少复查或回访10%,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在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工作中,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本溪市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本溪良好生态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在2020年颁布实施了《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并在2023年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本溪市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本溪市221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目前220件已完成整改,1个案件阶段办结,持续推进整改。

  (三)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美澜城小区污水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市级挂牌督办案件5件已完成整改,已经销号。

  (四)对于第一轮重复举报的36件群众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措施,安排专人盯办,按照时限完成整改或序时进度推进。

  (五)截至目前,复查回访340件次,回访率153%。

  (六)对整改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排查,各督导单位分别落实督导责任,切实推进整改,未发现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