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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露天焚烧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秸秆露天焚烧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秸秆露天焚烧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秸秆露天焚烧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10月24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5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完成情况

  2021年,本溪市制定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通过运用省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统筹督导督查组对包片地区开展督导检查,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对持续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和相关人员,严格要求属地做出说明并对核查属实的进行责任追究。通过村镇大喇叭、秸秆禁烧宣传车、张贴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