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任务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年11月18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5月,本溪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的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2022年4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党校长期坚持,每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主题班次重要教学内容。2021年市委党校开设的主题班次中,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专题8个,累计培训25个班次,培训学员1611人。2021年3月31日,市委在市人民文化宫举办以“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为主题的“本溪市领导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作辅导讲座。12月21日-23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2022年截至10月,市委党校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专题5个,累计培训6个班次,培训学员近300人。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溪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生态环保议题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保议题8次。2022年截至10月底,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生态环保议题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保议题4次,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1年12月,本溪市29家市直单位将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完成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小组。2021年,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各市每年要有1个自然资源审计项目纳入全市审计计划要求,开展了对市林草局局长任中(含自然资源)审计,同时加强审计结果综合运用。此外,受省委组织部委托,本溪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对溪湖区委书记、溪湖区委副书记、区长、南芬区委书记、南芬区委副书记、区长等4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加强督办问责力度,对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截至2022年10月,本溪市共对80人进行问责,通报批评4个单位。
(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按省压减“两高”项目有关要求,涉及本溪市的9个“两高”项目(单列替代项目3个,压减“两高”项目6个),能耗量为126.1万吨标煤,已全部按要求停止推进;印发了《本溪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新上“两高”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对不符合国家及辽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受理;建立存量和在建“两高”项目台账,分类提出处置意见。二是建立能耗预警长效机制。本溪市发改委向各县(区)和本钢集团下达了规上工业企业能耗约束性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预警通报,通过现场监察、能耗在线系统数据监测、统计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按月掌握全市用能情况,并建立约谈机制,对能耗增长较快的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约谈。三是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照省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工作部署,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对接,目前全市共有31家企业已完成系统建设。四是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本溪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编制《本溪市实现碳排放达峰及碳中和白皮书》及《本溪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五)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分级分类考核,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2021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察督办25次。对7个县(区)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镜框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印发《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2021年突出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2021〕23号),明确绿色发展在2021年各县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按照《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承担环境保护任务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从严监督、从严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