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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80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八十:按照《辽宁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要求,应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的本溪市垃圾焚烧厂还处于前期审批阶段。

  二、整改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垃圾焚烧厂(800吨/日)社会资本合作方招标工作;202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1年10月开展社会资本合作方招标工作。2022年3月8日,与采购中标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二)2021年12月,进场开始场平施工和附属设施建设。2022年10月完成办理项目征地手续。2022年底前完成了场平工程和主体桩基建设工程。

  (三)2023年12月15日,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1#锅炉完成首次点火,具备功能性投产能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