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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67项整改任务公开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本溪市原有的两处污泥填埋场已填满,规划建设的城市污泥处置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目前约有29万吨污泥露天堆放。

  二、整改目标

  存量污泥填埋场封场,增量污泥无害化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年底前,完成污泥露天堆放场封场方案;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封场工程,解决29万吨污泥露天堆放问题。

  (二)在封场工程完成前,加强巡查督导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存量污泥不外溢。

  (三)2021年9月底前,确定新建污泥水泥窑焚烧方式无害化处置方案,2021年年底前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9月底前建成投运。

  (四)启用水泥窑焚烧方式处置前,新产生污泥转运至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2021年11月通过环保专家论证,确定采用原位固化污泥+生态修复的封场技术路线方案,建设单位陆续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初设批复、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后,2022年7月12日确定了项目EPC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进场后逐项完成全部污泥的固化、平整土地、导气井、渗沥液监测井、碎石盲沟、排水网格、导气层碎石施工、回填土作业、绿化施工等工程,整个工程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完工,9月15日完成质量、环保、水保等验收工作。

  (二)在封场工程完成前,污泥填埋场运营单位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加强了对填埋场周边的巡查监管,安排专人24小时对填埋场进行看护,汛期采用大功率污水泵将积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存量污泥无外溢。

  (三)水泥窑协同处置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项目已完工,于2022年7月末试烧成功,并与本溪市污水处理厂签订新增污泥处置协议,于2022年9月23日起新增污泥开始送至水泥窑协同处置。

  (四)启用水泥窑焚烧方式处置前,新产生的污泥转运至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