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辽宁”专题频道

《整改方案》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五十五: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全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三个台账2021年9月底前,组织各市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 路专用线)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建立完善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由各市按月反馈督导和验收单位。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省(中)直及省与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疏堵结合,严格落实对各级政府运输结构调整成效督查考核。

  (三)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科学制定一企一策、 一园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年底前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80%。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落实“三个台账”。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摸底排查。经排查,本溪符合条件的大型工矿企业有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厂、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金家堡分厂、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和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等6家企业。按照要求制定企业名录台账、运量台账和运量分析三个台账,并每月报送省级督导和验收单位。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10月9日,本溪市召开本溪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会议,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本钢集团公司、铁路本溪货运中心、国家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研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并印发《关于建立本溪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坚持月报告季调度工作机制,贯彻落实。2022年5月18日,召开本溪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会议,传达部署《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规范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统计范围标准等,并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经对6家企业2021年绿色运输占比和2022年绿色运输占比统计,本溪北营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93.41%和84.27%、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厂为85.92%和83.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金家堡分厂为98.5%和95.1%、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选矿厂为96.48%和94.71%、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100%和100%,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为100%和100%,均达到80%目标要求。

  (三)积极推进“公转铁”。经调度,本溪市铁路专用线建设储备项目情况,目前尚无具备开工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