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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第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整改方案》第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三: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对督察反馈的37个没有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认真核实项目状态,压实相关市政府责任,全部下达停工停产通知,逐一评估复核,分类进行整改。

  1.本溪、铁岭、朝阳市的9个项目列入“两高”项目 压减名单,在建项目全部停止建设,在谈项目坚决不予推 进。

  2.盘锦、辽阳、营口等10个市的23个项目全部停工 停产,严格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在不影响“十四五”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下,逐一评估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进。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按照《辽 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 高”项目清单台账,分类处置,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本溪市本钢集团板材北营超低排放改造、北营产品优化改造项目已按省压减意见坚决不予推进。

  (二)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铁刹山水泥厂综合利用石灰石废渣及电石渣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停工缓建。

  (三)本溪市矿山深度挖潜项目已停止推进。

  (四)本溪市委、市政府印发《本溪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室秘发〔2021〕23号),建立本溪市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台账。按照省压减意见,对涉及的“两高”项目进行压减,同时完成省发改委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督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最新要求,科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