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一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责任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LN202104150100 | 1.本溪市环境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至今尚未结束。各个县区机构尚未全部成立,部分县区只是挂了块牌子,但基层人员未完成转隶,领导也未任命。2.环境监察执法基层人员编制与环境监察工作量严重不匹配,且基层环境监察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监察队伍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日常工作疲于应付。3.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混编制度达10余年,严重违反编制制度,县区分局违反“三定方案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混编制度达10余年,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和编制制度,县区分局违反“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违规提拔干部,在机构改革之后,问题未得到解决,不符合垂改政策。 | 市委编办 | 针对交办问题中涉及机构编制方面内容,通过采取召开会议研究、查阅相关资料、向有关县区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认真调查研究。 | 否 | 按照省委和市委、市委编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调查研究,反映机构编制问题均不属实。市委编办已按时限完成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2018年12月,印发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设置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等6个分局。严格按照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并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核定相关执法机构编制。经对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进行查阅,原市环保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含派出分局)只核定了行政编制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核定了事业编制,不存在混编现象,未发现县区有违反“三定”规定现象。 | 无 | |
2 | X2LN202104150012 | 1.本溪市委市政府至今未完成划转人员的工资,经费保障,违背中央意愿。2.在省政府下达垂改督办函,只是把县区分局牌子进行换名,把人员编制进行划转,就上报垂改完成。3.各县区执法队伍长期短缺、人员老龄化严重,在执法队“三定方案”中明确200个编制,而实有120人的情况下,不及时补充人员。 | 市委编办 | 经过梳理,根据市委编办工作职责,我们已完成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 否 | 根据市委编办工作职责,按时限、进度等各项工作要求,完成了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 无 | |
3 | X2LN202104210008 | 本溪市环境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至今尚未结束。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和编制制度,县区分局违反“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违规提拔干部,在机构改革之后,问题未得到解决,不符合垂改政策。 | 市委编办 | 按照市委、市委编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市委编办工作职责,我们完成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 否 | 根据市委编办工作职责,按时序进度等各项工作要求完成了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存在“严重违反编制制度” 情况。经调查核实,县、区分局不存在违反“三定方案”问题。 | 无 | |
4 | D2LN202104140033 | 一是辽宁省环境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至今尚未结束。各个县区机构尚未全部成立,部分县区只是挂了块牌子。但基层人员未完成转隶,领导也未任命。二是环境监察执法基层人员编制与环境监察的工作量严重不匹配。且基层环境监察队伍人员严重不足。监察队伍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够,日常工作疲于应付。部分地区执法队伍已经七年未招录人员。应该配备的执法设备、车辆、服装全部停留在纸面。三是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混编制度达十余年,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和编制制度,县区分局违反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违规提拔干部。在机构改革之后,问题未得到解决,不符合垂改政策。 | 市委编办 | 针对涉及机构编制方面内容,通过采取召开会议研究、查阅相关资料、向有关县区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 否 | 市委编办已按时限完成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2018年12月,印发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市生态环境局设置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等6个分局。市委编办严格按照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并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核定相关执法机构编制,不存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问题。经对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进行查阅,原市环保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含派出分局)只核定了行政编制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核定了事业编制,不存在混编现象,未发现县区有违反“三定”规定现象。 | 无 | |
5 | D2LN202104080020 | 本溪市平山区建工地区附近的0414烧烤店、小白帽烧烤店、三千里烧烤店、韩朝烧烤店、领鲜家庭炭火烧烤、飞边子烧烤、一顿烧烤、老哥俩烧烤、八七烧烤、不差钱烤肉、NO1烧烤店、马路边小串王、巩家烧烤、铭泰昌坛肉米饭等多家饭店露天烧烤排放大量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本溪市住建局 | 交办问题中,领鲜家庭炭火烤肉、飞边子烧烤、巩家烧烤、铭泰昌坛肉米饭、马路边小串王、三千里烧烤店、不差钱烧烤店7家店铺在我支队管辖区域。经现场核实,马路边小串王现场存在露天烧烤行为,现场责令立即其将门前净化炉具搬入室内外,其他业户店外均无任何摆放物品和烧烤工具行为。 | 部分属实 | 4月10日上午,市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已责令存在露天烧烤行为的马路边小串王烧烤店将其门前净化炉具搬入室内,对烧烤店经营者给予警告,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露天烧烤行为。4月10日至4月12日,执法人员利用上午、下午和晚间时间对三千里烧烤、不差钱烤肉、飞边子烧烤、巩家烧烤、领鲜家庭炭火烤肉、马路边小串王、铭泰昌坛肉米饭等7家进行跟踪监管,未发现新的露天烧烤行为,并与领鲜家庭炭火烤肉、飞边子烧烤、巩家烧烤、铭泰昌坛肉米饭、马路边小串王、三千里烧烤店、不差钱烧烤店7家店铺签订了《禁止露天烧烤承诺书》。市综合执法支队依照年初工作计划,在辖区内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大执法力度,安排执法人员每天上、下午、夜间对辖区烧烤业户进行跟踪检查和整治。对巡查中发现的个别占道经营的烧烤点现场责令取缔。全年共查处占道店外占道烧烤1400余处。 | 无 | |
6 | D2LN202104240075 | 明山区威龙路大型车辆在马路上行驶过程中噪声扰民,扬尘污染。 | 本溪市住建局 | 接到该案件后,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区住建局到现场查看,调查情况,研究整改措施。产生噪音和扬尘的主要原因是该区域大型渣土运输车、货运车所致。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2020年,本溪市住建局设施管理部门已对威龙桥破损桥缝进行了维修改造,已彻底解决因桥缝破损引起的噪音问题。同时加强对威龙大桥的巡察和日常维修养护,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市住建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大环卫监察巡察力度,坚持日常巡视与专项检查整治相结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本溪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及考评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区综合执法部门严查该区域大型车辆遗撒行为。 二是为强化该区域清扫保洁力度,环卫部门在此路段新增保洁员6人。其人员配备情况如下:威龙路(本桓路转盘至威龙桥段)增加2人,共6人;佳兆业侧路(威龙桥桥头至佳兆业后路段)共2人;中央大街(佳兆业后路至威宁路口段)增加4人,共6人。 | 无 | |
7 | D2LN202104240044 | 明山区高台子社区佳兆业小区东侧马路上大型货车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举报人2018年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未解决。 | 本溪市住建局 | 接到该案件后,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区住建局到现场查看,调查情况,研究整改措施。产生噪音和扬尘的主要原因是该区域大型渣土运输车、货运车所致。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2020年,本溪市住建局设施管理部门已对威龙桥破损桥缝进行了维修改造,已彻底解决因桥缝破损引起的噪音问题。同时加强对威龙大桥的巡察和日常维修养护,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市住建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大环卫监察巡察力度,坚持日常巡视与专项检查整治相结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本溪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及考评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区综合执法部门严查该区域大型车辆遗撒行为。 二是为强化该区域清扫保洁力度,环卫部门在此路段新增保洁员6人。其人员配备情况如下:威龙路(本桓路转盘至威龙桥段)增加2人,共6人;佳兆业侧路(威龙桥桥头至佳兆业后路段)共2人;中央大街(佳兆业后路至威宁路口段)增加4人,共6人。 | 无 | |
8 | X2LN202104160003 | 一、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基本没有得到落实;二、本溪市存在建筑垃圾违规排放到城市周边情况。 | 本溪市住建局 | 经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部分属实。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发现城市周边存在居民乱排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基本没有得到落实”问题,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从行业规划、指导、协调角度,全面督促、指导,协调县、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切实履行好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属地监管责任,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广泛宣传等各项措施,切实压实了县区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职责。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住建局先后采取定期、随机和告知、不打招呼抽查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主城区已开复工的建筑施工现场开展30余次“六个百分百”督查巡查,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2个施工现场已依法查处。共计组织城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全市主城区28个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六个百分百”督查检查,检查共发现存在“六个百分百”方面问题43项,约谈施工企业5次,下达整改通知单2份,下达督办通知单30份,下达执法建议1份,因施工车辆扬尘污染已立案的施工现场2个,其中因带泥上路污染已立案并履行行政处罚完毕的施工现场1个,严格实施对县区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印制《本溪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管理标准图集》等宣传资料1000份并免费向施工现场发放等方式,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同时组织观摩做得好的样板施工现场,达到了示范引导效果。截至目前,以上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二、市住建局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区住建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巡视力度,立行立改。各城区开展了辖区内建筑垃圾乱排乱倒问题的排查工作,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同时,与执法部门形成联动,加强对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针对排查出的乱排乱倒的建筑垃圾已完成清理。 | 处罚2家土石方运输企业 | |
9 | D2LN202104100028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0 | D2LN202104110058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1 | D2LN202104110044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2 | D2LN202104110065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3 | D2LN202104130014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4 | D2LN202104160050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5 | D2LN202104190068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6 | D2LN202104190004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7 | D2LN202104210078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8 | D2LN202104210029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19 | D2LN202104290022 | 明山区新明街道绿地山水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太子河内,污染环境。 | 本溪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主管道,情况属实。 | 属实 | 自接到该案件以来,市住建局分别以专题会议及现场督导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关于绿地山水城小区污水直排太子河问题的汇报十余次,主动配合、举一反三、边督边改;在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克服一切困难,加快施工进度,完成了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9月初属地政府解决动迁问题后,崔家二路施工单位即刻进场施工土路床。10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污水管网,10月25日完成剩余532米管网敷设、回填及10座检查井建设,10月28日地下一体式泵站调试完毕,正式通水。 | 通报批评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监察队;约谈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排水所原所长 |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44871530、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