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第八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整改方案》第八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八十三: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外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本溪市:
1.本溪市千金垃圾处理厂填埋场、本溪县县城生活垃圾 填埋场和桓仁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共积存0.94万吨渗滤液。2021年7月底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2.加强3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维修养护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渗滤液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渗滤液处理出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已于2021年7月,对积存的0.94万吨渗滤液进行妥善处理,经专业机构检测,渗滤液处理出水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加强我市3座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渗滤液处理设备工艺要求、降水量情况及调节池容量,当渗滤液水位到达预定高度时,及时开机对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
(三)定期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转正常,渗滤液处理出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