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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第五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整改方案》第五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五十二: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2020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1900余个,导致全省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督察进驻期间抚顺市新抚区因秸秆焚烧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60亩,受损林地面积220亩。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

  (二)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 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秸秆视频监控设施等加强秸秆火点监控监测,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开展以综合利用与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为重点包片 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露天焚烧管控不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及综 合利用责任。

  (五)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营造禁烧舆论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定并印发了《本溪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对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均出台了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保护性耕作项目,建立秸秆离田还田台帐,实行每周调度制。截至2021年底,全市产生秸秆面积69.34万亩,其中保护性耕作等还田11.38万亩,已离田57.96万亩,离田还田率100%,综合利用率88%。各县(区)以村为单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确定一批秸秆临时储存点600多个。

  (二)建立健全了三级网格值守制度,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三)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四)2021年截止12月13日,本溪市共发现疑似火点20个,其中省卫星遥感监测20个、经现场核查,确准秸秆火为8处,主要对本溪市周边城区沈本高速本溪段、沈丹高速本溪段、本辽辽高速本溪段、石桥子产业大道、G201国道、G229国道、G304国道、G1113国道、G506国道、G91、G508、G228、S205、S206等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持续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地区和相关人员,严格要求属地做出说明并对核查属实的进行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共进行责任追究16人;罚款2000元。

  (五)各县(区)、高新区采取大喇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及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将管控政策宣贯到田间地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