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本溪营商环境”专题频道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优化本溪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详细内容

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前言: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开展‘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动员大会”。大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张国清书记讲话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本溪振兴发展的战略举措和首要突破口。会上,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5家单位分别结合各自领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现将发言内容(摘要)与读者分享。

  市委政法委:全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服务本溪发展“三大战略”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统筹高位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司法协调小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政法各单位、市营商局、市工商联和相关企业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座谈会、现场办公会,主动查找并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执法司法问题。二是全面动员部署。全市上下层层发动,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保护企业权益、营造法治环境动员会议,各县区、市政法各单位相继召开动员会、党组(委)会予以推动。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执法司法专项督查,做到了督查工作全覆盖。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影响营商环境涉企积案排查清理工作,清理率达到97.05%,专项工作全省排名第一。

  二、创新工作举措,服务企业发展。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本溪市政法机关“保护企业权益、营造法治环境”工作意见》,建立了政法护企监督员队伍,依法对全市政法单位办理的涉企案(事)件进行监督;市法院制定和完善了《本溪市法院营商环境建设考评办法》等17个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百企”上门服务活动;市检察院设立了“检企服务工作站”,建立了保护企业权益案(事)件快速办理制度;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保护企业权益、营造法制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支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项措施》;市司法局制定了《本溪市2020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对规上企业、亿元以上项目和重点民营企业提供“零距离、保姆式”服务,共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780余件,为民营企业解答维权、避损、纠纷等咨询128项,解决涉法涉诉矛盾纠纷57项。清理废止与政策不符、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5件,取消证明事项259项。

  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责任,按照此次会议要求,聚焦实际效果,不断提升司法执法质效。

  一是开展评先评优,积极引领推进。在全市政法各单位中开展服务窗口、优秀警队、业务能手等评比活动,选树一批企业受益、职工满意的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引领带动全市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二是深化案件评查,解决实际问题。畅通企业和政法单位沟通渠道,组织开展有政法护企监督员参加的案件评查活动,对涉企案件重点评查。三是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应放尽放,应简尽简,大力提升政法各单位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为打造“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贡献政法力量。

  市市场监管局: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最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证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进行大幅精简,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二是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限制。经营场所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支持“一照多址”企业开办经营模式,范围由县域扩展到市域。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对于不含有前置经营范围的名称,不再进行企业名称预登记。通过建立名称禁限用词词库,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审查。三是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更广领域运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四是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天,其中企业设立登记不超过1天,刻制公章0.5天,税务登记0.5天,变更登记手续齐全现场办理,打造最方便快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让企业省力省钱省心。

  进一步优化登记审批流程,全力打造最简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出高效率,办出满意度。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应尽必进”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该局3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100%,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100%。大力推进“全程网办”,积极引导申请人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实际网办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梳理增加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数量,即办率要达到30%以上。所有审批事项年底前实现审批时限全部减少50%以上,坚持诚心办、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把方便和便利留给群众和企业。

  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全力打造最宽松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经营干扰。三是推进企业信用监管。鼓励各类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注重归集、公示企业荣誉、专利等正面信息,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七个不准”工作要求,坚决防止不廉洁、不文明执法;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扶持支持其发展;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切实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进一步树牢营商环境理念,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监管系统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共同责任,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让营商环境建设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个人都争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推动者、贡献者,切实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生动局面,汇聚合力,为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科技局:为经济腾飞插上科技的翅膀

  市科技局按照我市“三大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是在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为技术创新提供生态、提供土壤,以“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为载体,打造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倾心倾力引育新动能。

  创新赋能,为经济腾飞插上科技的翅膀。该局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制度创新。积极谋篇布局、加强顶层设计,认真编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育,谋划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全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科技的人才洼地和创新高地。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打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市科技局将积极面向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需求,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对重大项目攻关实行“揭榜挂帅”。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形成多元化资金踊跃投入科技创新的场景。

  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建成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深入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共进的市场化联结机制,共同走向市场。积极支持东北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重点支持成大疫苗本溪生产基地建设;开普数字医疗装备基地建设;三药、好护士药业、祥云药业等龙头企业开展系列中成药及保健品开发和产业化。

  发挥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积极争取本溪生物医药纳入“辽宁实验室”创建体系,依托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国药中心等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创建国际一流的药物创新研究平台。推进华润三药国家中成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绿谷创建糖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上药北方药业化药中试平台建设,桓仁县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本钢创建沈阳技术研究院,壹立方砂业创建工业固废产业研究院。

  市发展改革委: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开放形象”的主人翁意识。推进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中“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要求,编制了《本溪市发展新经济 培育新动能行动计划》,提出“十新四板”,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生态立市”为指导,持续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紧抓桓仁县入选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的契机,谋划包装“两新一重”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激发新业态市场活力,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产业基础,全力服务本溪经济发展。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的高质量发展,进而实现“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目标。

  在现有基础上,借力信息技术,实现数字蝶变。抓住数字化机遇,大力发展以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信息产业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以大健康、文旅融合、“互联网+养老”、现代物流、网红经济、生态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增长点。坚持创新驱动,守好制造优势,加大对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培育和壮大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优势产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拓展市场空间,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抢抓新基建“窗口期”,加快建设我市新基建和应用场景项目,推动“数字本溪”发展,力争尽早实现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认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本溪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围绕提高成本竞争力,降低企业和生产要素成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 减轻企业税费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惠及每个市场主体,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优化执法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公用服务行业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原则上除国家及省确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外,我市不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面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20〕6号)。加大援企稳岗的支持力度,提高失业保险返还比例和困难企业的返还标准,延长返还期限,将失业保险返还标准由原50%提高至80%,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继续执行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8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场地补贴。

  3. 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我市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定期召开政银企对接会,通过金融机构与企业面对面沟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信贷资金精准落实。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和推广,简化办理流程,合理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比重。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争取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二、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1.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土地出让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企业可依法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工业土地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企业,不增加地价款。新兴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按照工业用途管理。

  2.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电费政策,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2020年底。免费为企业提供计量表计和负控装置,取消企业工程接电费,取消电力容量恢复使用检测费。免费为省级及以上各类园区和电能替代项目建设供配电设施到企业红线。临时用电的企业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完善差别化电费收缴方式,全面实行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企业直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严格落实我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七个不允许”要求,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提升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让守法经营感到公平、获得尊重、受到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