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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亮剑”
我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四个方面20项问题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文件,安排部署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利用8月上旬至10月底这段时间,集中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此发现和整改政务服务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快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四个方面、共20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一是解决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提升服务效能,使企业缺乏获得感和认同感的问题。主要包括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拖绕”,没有做到关口前移、靠前服务的问题;不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否定备案制”等优化审批服务制度,办事“打太极”“踢皮球”,折腾企业的问题;政务服务工作纪律松弛,自由散漫,服务态度生硬、漫不经心,人为设置门槛或隐形障碍,歧视、刁难服务对象的问题;服务企业、项目的理念、措施落后,对先进地区经验复制推广光说不做,只看不干,无进展、无时效或推广慢、复制慢的问题等。

  二是解决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阻碍政令畅通的问题。主要包括违反省优化营商环境“八个凡是”和市“七个不允许”的问题;不执行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工作部署,政务服务事项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不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开展服务的问题;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检举、控告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故意拖延、处理不力,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问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讲诚信,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等。

  三是解决违反政务服务管理规定,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主要包括违反企业意愿,以各种形式或名义向企业等市场主体强买强卖、搭车收费摊派的问题;在招标采购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设置不平等条件、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继续实施已经宣布废止的法规性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或“放管服”改革中已明确取消的申报材料或证明材料的问题;不及时受理或不按时颁发行政审批申请、证照证书的问题;项目审批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等。

  四是解决在执纪、执法、司法工作中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主要包括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查封、划拨企业的财产和资金、冻结银行账户、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问题;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滥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问题;滥用权力干扰企业、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建设的问题;违反办案纪律、职业道德,对办事对象、当事人“吃拿卡要”,失职、渎职致使司法不公正的的问题;对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影响企业生产、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打击不力的问题等。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发现问题、集中整改和建章立制、全面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市营商小组办公室、市纪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等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进行严厉查处,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对明察暗访、社会反馈、督查中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将移送市纪监委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