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内相继出现本土疫情,外市核酸检测异常人员行程轨迹涉及我市多个点位,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全面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市区域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时间安排
静态管理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6时—12时。
采样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6时—12时,具体分时段采样时间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三、采样地点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以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静态管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人员流动管控和社区(村)封闭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除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其余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律暂停。参与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指定的重点企业和保供单位及其他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凭《通行证》出行。除急危重症、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省直驻溪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采样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社区(村)居民要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在通知时段内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由他人代为出示健康码。
3.行动不便人员、残障人士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采样的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如有此类需求,请与所在社区(村)提前联系。
4.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候,不交谈、不握手、不扎堆、不聚集。
5.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6.全市8月22日—24日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但必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