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第13号)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令
第 13 号
各自治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本溪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按照省总指挥部第13号令要求,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防境外省外疫情输入
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新变化新特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加快形成“闭环”管理,确保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工作扎实、防控有效。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好指导和监督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第一守门人”和哨点责任,公众个人要履行自我防护、主动报告、提前申报和参与联防联控责任,各级督导组、督导小分队要履行督促指导责任,不断构建严密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坚决守住“六道防线”。
三、加强来溪返溪重点人群监测管理
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变化,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动态调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强化管控措施。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入溪通道管控,充分发挥“接龙报平安”微信群作用,全面推广“健康通行码”应用,有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人员出行和出入管理,重点地区来溪返溪人员必须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做到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实现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早处置。
四、全面实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即日起对所有重点地区来溪返溪人员,由各县(区)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完成,切实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
五、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共享
落实发现疑似病例2小时网络直报制度,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密切配合,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采取防控措施。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按国家规定于24小时内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推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准确。
六、规范医疗诊断和转运救治
要严格按照国家诊断标准和时限要求尽快做好病例诊断,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一律规范报告程序,一律按规程快速转运至省集中救治中心住院隔离治疗,一律做好出院后健康管理。
七、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突出科学精准防控,依规依纪制定务实管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保持对疫情防控反复性、复杂性的认识,加强跟踪研判,精准分区分级,施策精细到点,既要防止措施不力,也要防止措施过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