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日,吉林市舒兰市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高风险。为精准做好省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根据省防指工作要求,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吉林省来溪返溪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4月26日以来吉林市(尤其是舒兰市)来溪返溪人员,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从吉林市(尤其是舒兰市)已来溪返溪未满14天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补足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对吉林省其他地区按照重点地区管理。
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要加强主动筛查,对来院患者进行严格旅居史和接触史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按照应检尽检原则,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门诊医务人员要执行标准防护,进入医院所有人须进行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制度;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经核酸检测排除后方可入院,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诊治未经发热门诊诊断排查的发热或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三、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对所有购买治疗发烧或咳嗽类药品人员查验身份证明,进行信息登记。
四、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和单位要起到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上述地区来溪返溪人员的排查管控、健康监测,做到当天发现、当天转运、当天检测。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上述地区来溪返溪师生排查,未完成隔离和核酸检测、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复学复课。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