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本溪市档案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本溪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等地,在抗击疫情中做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尤其是各批次医疗队的组队、出征、工作、回师资料,如“请战书”、决心书、抗疫日记、来往书信、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本溪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典型材料和感人事迹,包括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等各部门以及街道、社区、乡镇、村屯等各基层组织在抗击疫情中形成的文字、音像、实物资料等;
(三)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形成的相关资料,如捐赠物品清单、凭证、记录等;
(五)各新闻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等;
(六)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图片未经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二)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给予捐赠单位或个人适当奖励。
(三)本馆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
(四)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本溪市档案馆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溪市档案馆。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溪市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部、党史编研部
联系电话:024-42177235 024-42170231
联 系 人:包国文 张宏伟
专项征集邮箱:bxdazj@126.com
联系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4号本溪市档案馆
邮编:117000
本溪市档案馆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