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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司法局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司法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创新工作形式,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全力做好全市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灵活预约方式,保障证书顺利发放。自4月9日起,申领人员可登录“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按照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领取证书时间,4月13日至4月15日,进行现场领取。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可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预约延后领取。疫情期间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证书暂时由市司法局统一保管。

明确领取要求,保障领取安全进行。一是按照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二是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三是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回答工作人员询问。四是申领人如实告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近期健康和形成情况。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溪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对于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同时交由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加强宣传引导,保障法律服务到位。提前制定并下发《本溪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第一时间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对疫情防控期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要求等进行宣传,及时告知考生领取时间、地点和所需注意事项等,同时,公布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申领人员问题咨询,确保发证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