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对42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在疫情发生之后,迅速行动,全面监测,实施主动预警。目前,已经对全市42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巡查,确认共有野生动物存栏2227只,已要求全部停止野生动物的交易和转运,对养殖场地严格管控,实施消毒处理。
1月22日,市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1月23日,市局制定并印发《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全面开展监测,强化措施,严密防控,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1月25日,各县区林草部门安排护林员、发动林区群众加强野外野生动物巡视工作,保持通讯畅通,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发现异常及时处置。1月26日,市林草局提前进入正常工作状态。1月27日,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对全市农贸市场的野生动物交易情况进行了再排查。1月28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安排专人对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场再次开展排查,确认是否正常;各级森林公安和野保部门继续对农贸市场、特产店等经营场所的野生动物交易情况进行排查;南芬区、高新区调用森林防火车辆开展防控宣传。1月30日,再次组织对全市46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巡查,确认共有野生动物存栏2666只,已要求全部停止野生动物的交易和转运,对养殖场地严格管控,实施消毒处理,避免外来人员参观等。同时,对2家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了巡查,并提供了消毒用品。
目前,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进入重点监测期,实施日监测制度,调动全市护林员、国有林场职工、保护区人员和各级监测站人员参与监测。启动快报机制,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监测站点一旦发现陆生野生动物疑似疫情病例,必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经县(区)政府研判后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市林草局、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或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协助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采样送检工作。所有接触野生动物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做好防护并做好人员信息采集(姓名、单位、电话等)存档;动物园、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救护站(中心)等做好卫生消毒,非工作人员禁止零距离接触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志愿者在协助野生动物管理部门野外巡护、救助等行为必须做好防护;全面禁止户外散养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野外引种。